一、心脏康复中心的组织要求
1、由心内科专业背景的临床医师(副高以上)担任心脏康复中心主任,主持心脏康复中心的日常工作及重大决策,负责协调心内科,康复科、内分泌、体检中心、神经内科、心胸外科、营养科、心理科、急诊科等学科,并具有相应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2、心脏康复中心必须正式运营12个月或以上才能申请认证。
二、心脏康复中心的配套场地
1、场地要求:具备可以评估、治疗和随访患者的场所(门诊/病房);并具备急救单元
2、评估场地:应具备至少20~40平方米心肺运动评估室;
3、训练场地:应具备30-60平方米的运动训练场地。
三、心脏康复中心设备要求:
1、训练设备:具有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有氧训练、抗阻训练、平衡柔韧性训练器材。训练时要配备心电监护系统。
2、运动评估设备:应具备运动心肺测试系统一套和六分钟步行试验。
3、急救设备及药品:心脏电除颤仪、心电图机、血压计、体重计、供氧设施等。抢救车(备有急救药品:肾上腺素,硝酸甘油,多巴胺,阿托品)、可移动平车。
四、心脏康复中心人员配备:
1、心脏康复医师:1人或以上,具有我国医师执业及资格证书,一般从事心血管内科工作三年以上,并有在国内外(国内必须在学会培训基地至少进行3个月的培训)心脏康复中心进修三个月以上的工作经历可允许独立开展心脏康复工作。取得中国康复医学会心血管疾病预防与康复专业委员会或中国心脏联盟心血管疾病预防与康复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心脏康复培训证书。
2、心脏康复治疗师:1人或以上,必须在学会培训基地至少3个月的培训; 掌握心电图、运动医学及心血管疾病相关知识。 在中国康复医学会心血管疾病预防与康复专业委员会或中国心脏联盟心血管疾病预防与康复专业委员会认证的心脏康复培训基地参加培训, 获得资格证书。
3、心脏康复护士:1人或以上,要求有心血管专业工作经历至少三年以上,具备心血管急症抢救经验,有较好的沟通能力,有实际工作经验者的护士。经过心脏康复培训基地的规范化培训,获得培训证书。
4、数据管理及填报人员1人,可由护士或康复师兼任。
五、心血管专科的条件和影响力
1、心血管专科在当地具有地区优势,能够为本地区提供心血管急危重症的抢救,治疗以及继续教育等服务和支持
2、具备心血管疾病病房及心脏康复中心急诊处理的条件
六、心脏康复的质量控制、患者数据管理及发展规划
1、具备完整的心脏康复患者的接诊、评估、康复治疗的临床流程和质控标准
2、心脏康复每年患者数应大于50例(原始病历包括五大处方的评估记录)康复治疗有效性的评估(复评)率应该在60%以上,有随访机制,相关数据管理应有专人负责
3、心脏康复中心有短期和长期的发展规划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