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康复培训基地申请条件

  • 发布时间:2020-03-12
  • 来源:本站
  

一、必备条件

1、必须是由中国康复医学会心血管病专业委员会负责认证的心脏康复中心(接受其他学会认证的心脏康复中心及建设基地不在此列)。

2、本学会认证的心脏康复中心工作满三年后,每年必须至少以培训班等形式举办一次全国心脏康复培训工作。

备注:不具备上述必备条件单位,不具备申报资格。


二、师资条件

1、本单位心脏康复带头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学术地位、维护学会的利益、积极参加学会工作。(15分)

2、本单位至少有一名以上专职心脏康复医生(具有我国医师执业及资格证书,一般从事心血管内科工作三年以上,具有在国内外心脏康复培训基地培训三个月以上的工作经历)(10分)及一名以上专职心脏康复师(具有本科或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并有相应的高等教育毕业文凭:并且具备心电图、运动医学及心血管疾病相关知识),医生及康复师均具备作为心脏康复培训班的带教及实操能力。(5分)


三、组织结构

1、成立培训基地领导小组,结构包括组长:心脏康复中心学科带头人(5分)

组员:营养师(2分)、临床药师(2分)、心理师(2分)、康复师(2分)、控烟监督员(2分)

(备注:组员可以是本科室人员,也可以是院里其他科室成员)


四、实操设施

1、至少具备20~40平方米的运动治疗室和运动心肺评估室(10分)

2、本单位具备能容纳至少50人培训场地(5分)

3、具备医用功率踏车和跑步机等耐力训练器材(5分)、哑铃(3分)、弹力带(2分)并且配备心电监护系统等(10分)

4、具备运动心肺测试系统及六分钟步行试验设备(10分)

5、需具备心脏电除颤仪、心电图机、血压计、供氧设施等急救设备(5分)

6、具备肾上腺素,硝酸甘油,多巴胺,阿托品等急救药品(5分) 备注:共计满分100分

 

Copyright @copy; 2020 湖南名医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湘ICP备20002087号-2   技术支持: 湖南名医传媒有限责任公司